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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2014-05-05 03:42:01   来源:本站   点击: 1468

陕经院党字【2014】08号陕西经贸管理专修学院党支部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各部门: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安教党[2014]9号),为进一步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如下:一、学校领导的责任分工党支部书记谌基财、学校校长李···

  陕经院党字【2014】08号

  陕西经贸管理专修学院党支部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安康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安教党[2014]9号),为进一步确保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学校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学校领导的责任分工

  党支部书记谌基财、学校校长李刚对安康高新中等职业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各位副职领导协助其工作,负相应的分管责任。

  (一)学校副校长丁礼强同志对分管科室教务科、教研室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二)学校副校长张莉同志对分管的财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三)学校副校长刘次军同志对分管的招生就业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四)总务处主任、工会主席来发典同志对分管的总务科、保卫科、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五)学校副校长李超同志对分管的团委、学生科的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重大问题、重大项目安排负分管领导责任。相关科室负责人负相应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的责任分工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牵头领导:谌基财

  责任部门:校党支部委员会牵头,会同校办公室落实。

  1、协助校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科室认真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

  2、纪检部门要协助党委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用优秀事迹和反面案例从两个方面入手,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廉政文化建设;

  3、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4、研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相关制度,逐步推进惩防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5、严格按照安康高新中等职业学校管《违反相关规定问责试行办法》的规定,加强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强作风建设

  牵头领导:谌基财

  责任部门:党支部牵头,会同人事部门、校办公室协助落实。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以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

  2、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强化服务意识,巩固全校“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

  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党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

  4、认真落实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后备干部的考核评价规定,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对严重脱离群众,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甚至引发重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5、采取多种方式,在学校开展改进作风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干部作风,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三)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牵头领导:谌基财

  责任部门:党支部牵头,会同校办公室协助落实。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规范行为。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制定;

  2、认真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3、要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4、加强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谈话谈心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四)加强财务管理

  牵头领导:张莉

  责任部门:校办公室牵头,会同财务科、党支部协助落实。

  1、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私设“小金库”的清查力度,确保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

  2、要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会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高消费娱乐活动;

  3、严格举办庆典、研讨会等活动的审批程序,加强经费监管,规范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行为;

  4、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

  (五)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推进校务公开。

  牵头领导:张莉

  责任部门:财务科牵头,会同招生就业办、校办公室、党支部协助落实。

  1、要全面规范学校收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2、要加强对学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开工到验收环境的全程监督,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严肃查处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腐败行为;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校务公开的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学校工作的顺利发展。

  (六)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

  牵头领导:张莉

  责任部门:财务科牵头,党支部协助落实。

  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办法,严格办事程序,合理安排支持学校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

  (七)加强科研教研项目经费管理,加强对科研活动不端行为的教育、惩治。

  牵头领导:张莉

  责任部门:财务科牵头,会同教学部门、人事部门、党支部协助落实。

  1、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校内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2、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查处,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坚持“出重拳、零容忍”。

  三、重大事项的责任分工

  (一)重大问题决策

  牵头领导:李刚

  责任部门:校办公室牵头,会同学校所有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1、重大问题决策包括的内容:涉及学校人数较多、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年度及学期工作计划;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招投标、审查及验收制度;学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校内机构设置、调整、名称变更,以及职数、编制的使用;重大项目申报工作;重大经营活动的调整工作;涉及学校工作和发展的其他重大问题;

  2、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实行一事一议,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讨论时要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即,党政主要领导在其他参会人员全部发表意见后再发言。

  3、涉及到学校人数较多、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要在深入调研、广泛争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将研究出的决定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经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

  (二)重要人事变动

  牵头领导:谌基财、刘次军

  责任部门:党委和人事部门牵头,会同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1、重要人事变动包括的内容: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聘任或解聘)和岗位变动,后备干部的选拔;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调整;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学校人员调进调出、公开招聘及岗位(部门)变动;出国深造人员的考察推荐。

  2、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必要时可进行会议表决,对人事调整,党政主要领导没形成一致意见时,不得上会进行讨论;

  3、按照“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民主、分开、竞争、择优的方针,保证用人上的公开、公平、公正。采用“三差额(推荐、考察、票决)”、“三公开(方案、程序、结果)”等方法。促进好中选优,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认真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全程记实制度,提高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科学性、真实性。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的干部的廉政考察,严处违反重要人事变动工作纪律的行为。

  (三)重大项目安排

  牵头领导:李刚、谌基财

  责任部门:校办公室牵头,会同总务科、财务科、招生办等各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1、重大项目安排包括的内容:学校大宗及大型教育教学、办公设施设备采购,大宗资产报废处理;学校房屋装修及1万元以上的维修;学校车辆购置及定点维修确定;学校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基础建设项目规划安排,以及联营、房屋出售、发包、租赁及利润分配;学校按照规定应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购置教材、实习材料、其他物品等定点采购项目的招投标;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2、经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定前,必须认真执行集体做出的决定;

  3、对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要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实施监督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

  (四)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

  牵头领导:李刚

  责任部门:财务科牵头,会同总务科、人事部门、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1、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包括的内容:各种津补贴及奖金的发放;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财务预算和决算;学校教职工收入分配方案;一次性5000元以上物品、办公家具、设备及实习材料的购置;其他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

  2、加强学校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3、根据“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加强对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决策过程、组织纪律和要求的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

  (二)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完成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年终专题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层干部年终考核目标。

  (三)负责各专项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切实抓好落实,抓好分工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分工,主动会同协办部门,结合实际,抓好组织落实,既相互配合,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努力争取实效。对各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随时掌握,及时报告,接受检查考核。

  (四)往年已明确责任分工但今年未列入上述分工责任制的专项工作,仍按原分工责任制不变,继续抓好落实、巩固和深化。

  (五)党支部、各部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主动积极地在职责工作范围内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中共陕西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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