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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告2014年秋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2014-08-26 02:33:06   来源:本站   点击: 784

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出公告,公布了2014年秋季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我省教育收费政策较往年有如下变动:一、降低我省公办高中择校生招收比例。2014年我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由20%降为最高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
为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按照《陕西省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日前,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出公告,公布了2014年秋季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我省教育收费政策较往年有如下变动:
      一、降低我省公办高中择校生招收比例。2014年我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由20%降为最高不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含择校生数)的10%。
      二、取消我省自行车保管费。
      三、明确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按照国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省高等院校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党校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新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按不超过最高标准收取学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培养成本,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办学条件以及受教育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2014年新入学研究生按新的收费政策执行,之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执行原收费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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