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6 09:25:56 来源:本站 点击: 1546
陕西经贸管理学院
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中等
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安排
各班班主任,各教学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丰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美育工作载体,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共青团陕西省委 省妇女联合会 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陕教职〔2014〕2号)要求,决定组织我校师生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设立筹备领导小组
组长:李刚院长
副组长:谌书记、丁院长、刘院长、来主席
成 员:李超、李伟、陈文平、各班班主任
二、 参赛作品:
(一)征文类(2项)。围绕“梦想照我前行”、“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创业之星”等主题,具体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梦想照我前行”征文赛项:引导学生树立自己的职业梦、青春梦,结合个人的理想和追求,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征文赛项:引导学生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关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文化传承的人或事,抒发对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看法与感悟,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职业生涯规划类(1项)。
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赛项:将此赛项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引导学生认清自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信心、努力学习,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到青春勇担当。作品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参赛资格
在校生均可参加。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使用往届作品重复参赛,更不得利用网络抄袭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赛人资格。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行备份,保留底稿、电子稿(省级复赛评奖后,由各项目评委会征集部分获奖作品的电子稿在有关媒体发表)。参加全国决赛的作品处理权,归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此类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四、参赛要求:
12级、13春级学生,参加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赛项
13秋、14春学生参加征文类赛项。
所有学生必须参加比赛,可同时参加两项、参赛作品经学院初审后再报送市级评选。参赛作品必须统一用稿纸书写、书写工整,并备注班级、姓名;所有作品于5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报送到团委。
全体教师要从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高度认识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切实做好竞赛组织工作。各班认真开展初赛,动员全体学生参加,通过“人人参与、班班比赛、校校选拔”的形式开展本次活动,向市上推荐选拔优秀作品,充分展现中等职业学校的师生文明风采。对此次活动中组织不得力、不积极的班级,学校予以通报,并在5月班主任评比工作中予以扣分,同时对优秀的班级予以加分、奖励。
2014年5月4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康市关庙中学学生放学回家路上被刀砍
下一篇:陕西经贸管理学院郑重申明
在线报名入口